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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 (粤国土资案〔2014〕2号)

时间:2014-07-14 10:10:56 来源: 文号:粤国土资案〔2014〕2号 【字体: 【打印】

河源市国土资源局:
    经省厅研究决定,将你市源城区埔前镇政府违法征地案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
你局要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粤国土资执法发〔2011〕170号)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45日内报省厅,经省厅同意后,由你局负责落实。该案办结时限为自督办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0日内。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请你局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铺前镇政府违法征地案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7月9日

附件下载: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政府违法征地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