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04-02-23 00:00:0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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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
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农村土地
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国土(房产)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属权管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结合我省土地开发整理、易地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规定》,现一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