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通知
关于成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
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归口管理地质勘查单位:
为规范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保证行政效能投诉得以正确、及时、高效的处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推进实施,决定成立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与厅办文窗口合署办公(加挂牌子),接受厅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的领导;投诉中心是我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的主要受理部门,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 投诉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办对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登记、摘录、分类等工作,并将投诉件送厅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处理;
(二)根据行政效能监察检查或调查结果,及时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定期综合汇总受理和处理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总结报告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三)转办涉及国土资源系统其他单位的行政效能投诉事项,退回不涉及本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效能的投诉事项并说明理由;
(四)完成厅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和上级领导交办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
(五)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保护投诉人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 联系方式
投诉中心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子信箱、投诉电话等,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对厅机关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
地 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邮 编:510620
投诉电话:020-38817079
传 真:020-38818910
电子信箱:TSZX@gdlr.gov.cn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