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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变更前公示

时间:2025-03-28 12:30:55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位置: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汕头市达濠岛东南侧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用海概况: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海底电缆管道。项目调整后申请用海总面积为332.1338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 52.7713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 279.3625公顷。申请用海期限至2049年8月31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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