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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二次变更用海前公示

时间:2025-01-10 16:40:09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拟对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进行二次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位置:惠州市惠东县港口镇

  申请用海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2021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项目调整后用海总面积480.8119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56.4335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424.3784公顷,批准用海期限为27年。本次用海变更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484.9799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风机、海上升压站)用海面积为56.4321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为428.5478公顷,用海类期限不变。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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