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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1-10 10:26:1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广东省地质局肇庆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肇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广东省地质局珠海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珠海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提交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szrzyt_kfc@gd.gov.cn。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