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用海前公示

时间:2024-09-18 09:03:0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拟建设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陆丰市南端,碣石湾北部,金厢镇境内

  申请用海单位: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用海概况:该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拟申请用海面积为30.0523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面积为3.2661公顷(北防波堤1.1059公顷,南防波堤2.1602公顷),透水构筑物面积为0.5491公顷(含渔业码头与引桥),港池、蓄水面积为25.9574公顷,专用航道用海面积为0.2797公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4182


图片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