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新建横沥大桥)施工栈桥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 评审前公示
时间:2024-08-05 14:33: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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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新建横沥大桥)施工栈桥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新建横沥大桥)施工栈桥
海域使用申请人: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
编制主体:中海云天(广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新建横沥大桥)施工栈桥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
意见接收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9楼904室
联系人:李博文
联系电话:020-84125192
传真:020-84488232
邮箱:gdhyfzgh@126.com
附件:《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新建横沥大桥)施工栈桥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