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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沙田镇滨江路项目用海前公示

时间:2024-06-17 17:33:0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拟在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村东江南支流沿岸建设沙田镇滨江路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沙田镇滨江路项目

  项目位置:东莞市沙田镇先锋村东江南支流沿岸

  申请用海单位: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用海概况: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0.5561公顷,用海类型为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使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备案区域),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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