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5-22 17:23: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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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省粤西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广东核工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广东省惠州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szrzyt_kfc@gd.gov.cn。
附件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