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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台山市广海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三期工程用海前公示

时间:2024-04-07 11:17:2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台山市鲲鹏海洋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台山市广海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三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台山市广海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三

  期工程

  项目位置:台山市广海镇南部附近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台山市鲲鹏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申请用海总面积173.5832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面积15.3573公顷,港池面积74.4947公顷,专用航道面积83.731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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