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湛江京信东海电厂2x6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工程用海变更前公示
湛江京信发电有限公司拟对湛江京信东海电厂2x6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工程用海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湛江京信东海电厂2x6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工程用海变更
项目位置:位于东海岛的北岸、东海岛临港工业园区内
申请用海单位:湛江京信发电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中的电力工业用海(二级类)不变。变更后,拟申请用海面积84.8836公顷,包括主体工程用海56.4926公顷和施工期用海28.391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含透水构筑物(码头)用海1.8221公顷,港池用海35.2079公顷,取、排水口(取水口)用海1.4631公顷,海底管道(排水管道)用海1.8746公顷,取、排水口(排水口)用海2.6804公顷,温排水用海13.445公顷,用海期限与原权证年限保持一致(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13日);施工期用海含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疏浚)用海27.7267公顷(用海期限2年),透水构筑物(施工平台)用海0.6643公顷(用海年限1年)。因施工需要,取水口施工栈桥和码头施工栈桥需在现申请变更的取水口和港池用海范围内搭建,存在权属重叠的情况,拟采取立体确权方式确定用海范围,施工完成后,拆除取水口施工栈桥和码头施工栈桥,注销海域使用权。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