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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两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的公告

时间:2024-01-17 16:47:24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省自然资源厅两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一)省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仅限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省管权限建设项目)。

     (二)填海项目竣工验收(仅限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省管权限填海项目)。

  二、承接机关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三、委托实施时间 

  委托实施时间:自2024年1月20日起实施。原实施部门已受理的业务继续完成办理。   

  四、责任划分 

     (一)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承担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自己的名义或超越委托权限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擅自向其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转移委托审批权限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