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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23年度第一百二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1-03 17:00:0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23年度第一百二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中府〔2023〕1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0691公顷和未利用地0.00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0753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