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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12-21 16:23:4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二九一南方地质环境工程(广东)有限公司三个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szrzyt_kfc@gd.gov.cn。


  附件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资质类别

申请资质等级

审查结果

1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甲级

通过

2

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甲级

通过

3

二九一南方地质环境工程(广东)有限公司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甲级

通过


附件下载: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pdf
附件下载: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pdf
附件下载:二九一南方地质环境工程(广东)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