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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用海前公示

时间:2023-12-05 16:43:55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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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岛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拟在汕头南澳附近海域建设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

  项目位置:汕头市南澳县附近海域

  用海单位:南澳岛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

  用海情况: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9.0637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主体工程用海面积17.6806公顷,施工期用海面积11.3831公顷,主体工程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施工期申请用海年限为2 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