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3-09-27 17:13:34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根据4号文政策评估情况和各地市、省有关单位反馈意见,我厅起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7日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我厅收到2条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