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自然资案处(罚)〔2023〕1号)

时间:2023-04-27 17:37:3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法人)名称:英德市南国童话原野庄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1MA4UL03N3C                        

地址:清远市英德市望埠镇蓢新村委会办公楼203室                                                  

  本机关(单位)于2022年6月22日对英德市南国童话原野庄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清远英德市望埠镇蓢新村集体土地建设南国童话原野庄园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自2018年1月起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占用英德市望埠镇蓢新村岩英光等5个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8216平方米土地进行建设南国童话原野庄园项目,建成建(构)筑物、项目配套硬底化道路和配套碎石路,造成耕地种植条件被破坏,构成破坏耕地和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经鉴定,你(单位)破坏耕地种植条件面积共计8132平方米(包括永久基本农田5603平方米、一般耕地2529平方米);你(单位)非法占地面积共计10084平方米,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涉及农用地9349平方米(包括永久基本农田1963平方米、一般耕地563平方米、一般农用地6823平方米)和建设用地735平方米。9349平方米的农用地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568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8781平方米。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勘测(取样)笔录》《现场核查笔录》《测绘报告》《土壤质量状况调查报告》《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英德市南国童话原野庄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芳香植物种质资源培养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通知》和当事人和望埠镇蓢新村岩英光等相关经济合作社的耕地(水田)土地租赁合同书、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证据证实。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第十七条的规定。

  本机关(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你(单位)于2023年3月1日提出听证申请。

  我单位于2023年3月21日组织听证,经过听证后认为你(单位)的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你(单位)提出的《测绘报告》和《土壤调查报告》所涉及的勘测定界、鉴定程序问题,本机关(单位)勘测定界、土壤鉴定程序符合《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2022年11月1日废止)《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要求。二是你(单位)提出的涉案违法用地事实不清问题,在案件调查阶段以及听证会上你(单位)已承认本案土地用途为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实施了在原有泥路上铺设水泥等非农建设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的违法行为。三是你(单位)提出的量罚问题,本机关(单位)已经扣除了已处罚的土地面积以及你(单位)已整改到位通过验收的土地面积,不存在重复处罚和处罚过重的问题。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6号)第十条以及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可以从轻处罚裁量档次,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行为

  (1)责令限期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破坏永久基本农田5603平方米、一般耕地2529平方米的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

  (2)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471350元,大写:。其中,对破坏560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行为,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即5603平方米*(18+20)元/平方米*2=425828元;对破坏2529平方米一般耕地种植条件行为,处以耕地开垦费1倍的罚款,即2529平方米*18元/平方米=45522元。

  2.非法占地行为

  (1)责令限期15个工作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0084平方米土地退还英德市望埠镇蓢新村岩英光经济合作社、大元顶经济合作社、官路塘经济合作社、深塘三经济合作社、深塘四经济合作社。

  (2)责令限期15个工作日内拆除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的8781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硬底化道路、碎石路,恢复土地原状;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68平方米农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硬底化道路、碎石路。

  (3)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200892元,大写:拾萬贰元。其中,对非法占用196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563平方米一般耕地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8元的罚款,即(1963+563)平方米*28元/平方米=70728元;对非法占用6823平方米一般农用地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8元罚款,即6823平方米*18元/平方米=122814元;对非法占用735平方米建设用地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即735平方米*10元/平方米=7350元。

  综上,对你(单位)共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672242元,大写:贰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账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自然资源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