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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2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实施的公告

时间:2023-03-28 15:49:0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自然资源领域有2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一)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仅限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乙级资质审批)。

  二、委托实施范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区域内。

  三、委托实施时间 

  自2023年4月1日起(此前已依法调整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职权事项,在合作区区域内,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不再实施,已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受理但未办结的具体事项,可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继续完成办理)。

  四、责任划分 

  (一)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承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向其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转移委托审批权限,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