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煤炭地质二〇二勘探队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3-02 16:59: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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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广东煤炭地质二〇二勘探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不予通过。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szrzyt_kf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