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2 09:04:3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有关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粤自然资字〔2020〕4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我厅计划组织开展2021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等。

  二、检查对象

  (一)省级检查对象:随机抽查广东省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被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由省厅于9月30日前会同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省级检查工作。

  (二)市级检查对象:以甲级以下测绘资质单位为主,不与国家和省级检查对象重复,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外省来粤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三、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情况。

  (二)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省级检查同步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重点对被抽查的测绘资质单位落实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接受属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一是建立健全测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开展测绘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情况;三是参加主管部门及自行组织的测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四是自行开展测绘安全生产检查及接受主管部门测绘安全生产抽查情况;五是测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要认真遵守抗疫要求,改进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检查等手段。

  (二)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级检查,10月31日前将本级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省厅,并完成检查结果公开等工作。

  检查联系电话:钟少忠,13660283589

  监督联系电话:郭  凯,020-83624531

  附件:2021年度省级检查对象(被抽查单位名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1年度省级检查对象(被抽查单位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