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新佳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产资源案

时间:2018-05-17 16:58:22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2016年起,翁源县新佳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131.78亩林地开采平板玻璃用硅质原料矿共9972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49.86万元,同时造成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2017年2月,韶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翁源县新佳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林地,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87.85万元,赔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损失49.86万元。2017年3月,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将其涉嫌犯罪线索移送翁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翁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翁源县新佳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某仁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另外,翁源县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新江镇政府领导进行了约谈,对新江镇国土所所长给予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