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测绘行业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机制
为促进中山市测绘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中山市测绘行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管理机制。
2018年8月24日,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中山市测绘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中土字〔2018〕149号),明确了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求,明确了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依据和抽查方式,并明确规定随机抽查对象(测绘市场主体)、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抽查人员要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以及不同抽查事项涉及的各类现场登记表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从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科和执法支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摇号的方式分别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执法检查人员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抽查对象从我市测绘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每次抽查的数量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20%。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事项包括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地图市场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巡查。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开展随机抽查1-3次(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抽查对象进行一遍巡查)。检查内容将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指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将测绘资质、成果审批、信用信息等与监督检查结果挂钩,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依法予以核减业务范围、降级、注销等处理;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按照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双随机抽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的“紧箍咒”,将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提高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效率,健全测绘地理信息监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测绘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