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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08 11:20:3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007号)要求,按照自愿参评原则,全省共121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下统称开发区)完成了2020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现将监测统计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测统计的数据更新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全省自愿参与的开发区共121个,参评率约为91%;监测统计范围共9.06万公顷,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约749公顷。按级别分,国家级开发区31个,省级开发区90个;按区域分,珠三角地区56个,粤东地区18个,粤西地区18个,粤北地区29个;按评价类型分,工业主导型开发区104个,产城融合型开发区17个。土地集约利用主要指标监测统计情况如下:

  (一)土地利用程度

  1.土地开发率。扣除河流、湖泊、山体等不可建设土地后,全省参评开发区共有可开发建设土地8.8万公顷。其中,达到“三通一平”以上供应条件的土地6.59万公顷,土地开发率74.88%,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开发率(88.83%)高于省级开发区(66.68%)。从地市情况看,3个地市参评开发区土地开发率总体达到90%以上,3个地市在80%-90%之间,13个地市在60-80%之间,2个地市低于60%,分别为东莞57.93%、揭阳43.36%。

  2.土地供应率。全省参评开发区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98万公顷,土地供应率90.68%,国家级开发区土地供应率(93.38%)高于省级开发区(88.57%)。从地市情况看,13个地市参评开发区土地供应率总体达到90%以上,7个地市在80%-90%之间,只有清远市低于80%,其土地供应率为74.41%。

  3.土地建成率。全省参评开发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5.01万公顷,土地建成率83.89%,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建成率(86.25%)高于省级开发区(81.94%)。从地市情况看,7个地市参评开发区土地建成率总体达到90%以上,7个地市在80%-90%之间;6个地市在60%-80%之间,只有揭阳市低于60%,其参评开发区土地建成率为58.05%。

  (二)土地利用强度

  1.综合容积率。全省参评开发区综合容积率1.01,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1.0)略低于省级开发区(1.02)。从地市情况看,12个地市参评开发区综合容积率达到1.0以上,5个地市在0.8-1.0之间,云浮、汕尾、阳江、清远等4个地市低于0.8,其中清远仅为0.5。

  2.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全省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1.10,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1.09)略低于省级开发区(1.11)。从地市情况看,14个地市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达到1.0以上,4个地市在0.8-1.0之间,阳江、湛江、清远等3个地市低于0.8,其中清远仅为0.43。

  (三)土地利用潜力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要求,本次监测统计首次对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待建地核实工作,并以“待建地占比”反映国家级开发区的土地利用潜力。全省参评国家级开发区待建地规模为5194.21公顷,约为开发区可开发建设规模的15.95%。从地市情况看,我省涉及国家级开发区共14个地市,3个地市参评国家级开发区待建地比例小于10%,7个地市在10%-20%之间,汕头、河源、清远、湛江等4个地市大于20%,汕头、河源分别达到34.03%、32.56%。

  (四)用地结构和效益

  1.工业用地率。全省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率63.29%,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率(60.50%)低于省级开发区(65.72%)。其中,104个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工业用地率为66.86%,17个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工业用地率为31.41%。从地市情况看,14个地市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率总体达到60%以上,6个地市在50%-60%之间,只有深圳市工业用地率低于50%,为46.23%。

  2.投入产出效益。全省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8262.05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922.05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664.66万元/公顷。国家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达到11567.85万元/公顷、1587.61万元/公顷、1105.80万元/公顷,分别是省级开发区的2.06、4.07和3.92倍。从地市情况看,8个地市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总体达到8000万元/公顷,6个地市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总体达到600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总体达到500万元/公顷;阳江、清远2市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低于3000万元/公顷,韶关、肇庆、阳江3市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低于150万元/公顷,阳江、汕尾2市综合地均税收低于100万元/公顷。

  二、土地集约利用总体状况

  参照自然资源部的测算方法,2020年度全省121个参评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为62.04。其中,珠三角地区56个参评开发区集约度分值为63.24,粤东(18个参评开发区)、粤北(29个参评开发区)、粤西(18个参评开发区)依次降低,分别为61.98、61.15和59.25;土地利用集约度呈现出“珠三角>粤东>粤北>粤西”的梯度分异格局。

  (一)国家级开发区

  1.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全省共30个参评工业主导型国家级开发区,24个位于珠三角地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有2个。排名全国前30位的8个开发区均位于珠三角地区,其中广东福田保税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排名全国第1、第6、第9;粤东2个排名中上(全国第50、第128);粤西2个排名中下(全国第138、第162);粤北2个排名相对靠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全国430个同类型开发区中排名倒数第9。

  2.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全省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产城融合型国家级开发区参评,在全国111个同类型开发区中排名第52。

  (二)省级开发区

  1.工业主导型开发区。74个工业主导型省级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排名前三分之一(前24位)的开发区中,10个位于珠三角地区,7个位于粤北地区,5个位于粤东地区,2个位于粤西地区;排名后三分之一(后24位)的开发区中,7个位于珠三角地区,6个位于粤东地区,6个位于粤西地区,5个位于粤北地区。

  2.产城融合型开发区。16个参评产城融合型省级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排名前三分之一(前5位)的开发区中,粤东、粤西地区各有2个,1个位于粤北地区;排名后三分之一(后5位)的开发区中,粤东、粤西地区各有2个,1个位于珠三角地区。

  三、主要问题

  从监测统计情况来看,我省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开发区仍有较大用地潜力。全省参评开发区中已建成土地占可开发建设土地的比例(简称为“已建占比”)为56.96%,我省国家级开发区已建占比为71.54%,比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水平低5.38个百分点;省级开发区已建占比仅为48.4%,其中设立时间超过10年而已建占比低于20%的开发区有6个,有2个不足1%。二是开发区土地产出效益区域差异大。珠三角地区7个地市(除肇庆和江门)占据全省参评开发区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和综合地均税收的前7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最高的深圳市是最低的阳江市的45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指引。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推动开发区布局优化调整,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切实发挥开发区在产业集聚和带动经济增长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完善用地监管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升工业用地精准配置水平,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强用地供后监管,推动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三是加强监测评价和成果应用。继续深入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监测统计工作,探索工作成果与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安排、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评价成果在开发区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0年度广东省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排序

          2.2020年度广东省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排序

          3.广东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基本情况表

          4.有关指标名词解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0年度广东省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排序.pdf
附件下载:附件2:2020年度广东省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排序.pdf
附件下载:附件3:广东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基本情况表.pdf
附件下载:附件4:有关指标名词解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