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水平,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把握正确方向,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集中收听收看大会直播、举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领导领学、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确保全厅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各基层党组织“党日”重点学习内容,通过摄制“非凡十年·看广东自然资源”系列宣传视频、打造“自然资源大讲堂”和“青年课堂”等理论学习品牌等,积极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学习成效体现到自然资源管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上来,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厅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广东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主要工作任务并有序推进。依托门户网站、厅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制作耕地保护、《民法典》等法治宣传短视频进行展播,社会反响热烈,其中“保护耕地代言”宣传短视频获评“2021-2022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普法项目。
(二)紧盯责任落实,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统筹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厅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印发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处室,有序部署推进各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共组织召开会议4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并按要求公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并在2022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会上作用地用海政策宣讲,2021年度述职报告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三是组织做好2021年度问题整改工作。针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查摆出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进一步抓紧抓实、地方法规制度体系亟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行政职权委托下放后的监管力度仍需加大等问题,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着力从常态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完善厅内部依法行政制度、引进第三方开展“放管服”改革评估等方面下功夫,推进问题整改并取得积极成效。
(三)围绕良法善治,持续完善自然资源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推动出台《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并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是我省本轮机构改革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以来,出台的首部自然资源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土地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积极开展《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前期立法调研,有序推进《广东省海岛保护条例》《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法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要求,全年出台厅规范性文件3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要求,结合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协助做好涉《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三是完善厅依法行政内部制度。先后出台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四)突出高效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粤府〔2022〕69号文,印发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省级自然资源4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工作。落实国办发〔2022〕2号文的精神,梳理并认领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27项。强化委托职权的跟踪问效,定期报送省政府在自然资源领域委托职权的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对省级职权调整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二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厅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和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健全自然资源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之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助力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出台11条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稳经济政策措施,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基金”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强化计划指标要素保障支撑,分级分类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实行政府购买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组卷审批服务,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提速提质。积极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19个区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取得了自然资源部的备案批复。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省22家单位通过告知承诺的办理方式获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增设2项执业备案事项,为港澳地区规划企业及规划专业人士在粤执业提供便利。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金融+法院+民生+公安”等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数据库初步成果汇交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任务,提前两年向自然资源部汇交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落实数字政府改革“一网通办”,自然资源业务办理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标准,矿业权审批、测绘成果汇交等12项业务入驻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跨省通办”。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统筹全厅按时答复近1000件依申请公开、1800余条热线咨询。召开省级厅级新闻发布会4次。在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第三方评估中,政务公开工作获评“优秀”等次。五是全面推进数据共享。经省“一网共享”平台发布数据310项,其中无条件共享274项。2022年度共为250家单位提供数据约1400项次;依托“粤政图”平台提供地图产品服务,2022年度访问量约7亿次。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秩序
一是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深入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全面系统梳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修订并印发实施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增加制定了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杜绝“一刀切”执法。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22年厅立案查处4宗、挂牌督办3宗、重点督办18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2宗、督办10宗矿产案件,公开通报8起违法占地和6起非法采矿案件查处情况。三是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贯彻执行省行政检查办法,组织开展年度重点检查事项8个。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市场主体158户。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厅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119个。四是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省厅与韶关、乐昌三级联动成功捣毁一稀土非法采矿点,挽回稀土矿经济损失约800万元,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加强决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是部署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改行动。根据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专项整改行动,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规定、建立专项整改举报制度、开展案卷评查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实地抽查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当下改”和“长久立”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规范高效办复全国和省“两会”建议提案285件,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推荐优秀办理案例3件,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相关做法被省《人大之声》选录刊发。三是配合做好督察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开展2个专项资金检查项目和4个厅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厅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制度,建立覆盖督察工作全流程的制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推进决策出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五是开展基层不动产登记机构作风建设问题明察暗访工作。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反映的问题,组织7个工作组,就“一窗受理”、违规收费等问题对部分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切实落实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
(七)坚持惠民利民,依法有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共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件,其中已转送40件,告知2件。结转的行政复议案件作出复议决定6件,其中确认违法2件,维持1件,驳回1件,撤销1件,终止1件。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13件,裁判文书148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7宗。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严格执行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印发规范和加强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将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结合机构改革以来我厅行政败诉案件、不利复议决定案件以及部分地区的典型案例,印发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重点领域行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三是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组织开展涉土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妥善化解148宗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案件,140宗中央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全部按时化解。全年共接收群众反映自然资源类信访总量3231宗,已办结3060宗。推动全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483个、涉及不动产19多万套。
(八)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整体统筹谋划。制定年度全省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部署推进年度普法工作。印发厅普法责任清单,成立厅“八五”普法讲师团。二是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梳理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开展面向省、市、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全员业务大培训”活动,开展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解读和指导。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会。举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会同省林业局联合开展“广东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完成首批10家单位的评审命名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联合华南师范大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政策科普进校园活动,组织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专题讲座进高校、自然资源科普宣讲进中小学。结合各大主题日活动,策划组织讲师分别到黄埔军校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广州二中南沙天元校区等学校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进社区的普法活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举行条例知识问答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治意识深植群众心中。
二、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进一步深化,离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有距离。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自觉性还需要增强。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文书制发不够规范,“放管服”改革的后续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四是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还需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建立健全。下一步,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解决自然资源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省创建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全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发挥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把关定向作用,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切实履行厅主要负责人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依法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做好《广东省海岛保护条例》《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跟踪国家立法动态,稳步推进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等重点领域地方配套法规规章的立法研究工作。常态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管理和评估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项目用地用海用林服务支撑,加强对委托下放职权的业务培训,在各类行政审批中强化“严审、快审、廉审”要求。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和利用效率,强化自然资源要素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进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推动不动产登记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再提升。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管。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社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推动建立我省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强化对地方政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持续推进省厅对厅属事业单位多轮次、全覆盖巡察,配合各地市委对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巡察。支持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新修订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依法有效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年度行政检查等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畅通群众诉求表述和权益救济渠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六)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宣传,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推进第二批“广东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自然资源普法文化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