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且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对象请到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三楼参加资格复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合晖街194号祥兴大厦三楼320会议室。
联系电话:020-87132512
四、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当场退还,收取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一式一份。
(一)《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
(二)笔试准考证;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户口属集体户的考生可不提供户主页原件,但需提交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集体户口单位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且已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报考岗位需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内容或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具有相关性的证明;
(九)承诺书(见附件);
(十)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应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且应满最低服务期限;
(十一)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十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本单位自行通知,不再发布公告。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考察等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其《报考指南》等办理。
附件:承诺书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