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0号代表建议再次答复的函
吴晓莉代表: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蓝碳交易促进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建议》(第1660号),为我省开展蓝碳交易相关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与深入探索的重要方向。我厅主办该建议以来,通过电话、网络连线、书面函件等多种方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各会办单位意见形成了答复初稿。期间与您初步、再次沟通,联系会办单位修改,委托深圳市规资局沟通,报请厅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限要求内提交至答复系统。
9月19日,收到您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提出的“与代表沟通严重不足”“答复函有关蓝碳交易一级、二级市场等建设及支持深圳基于试点经验建设国际蓝碳交易中心的建议回应有待改善”等“基本满意”意见。我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厅专题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经与您多次沟通后,正式印发《关于请协助开展省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660号代表建议座谈会的函》,请各会办单位针对上述意见及时研究和改进办理工作,提前做好座谈会交流准备。会后,我厅会同各会办单位仔细研讨您在10月28日现场座谈会上提出的系列意见,结合您在第1660号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下旬,我厅收到您邮件回复“答复函较充分地吸纳了会上达成共识的意见”,现将正式答复函告如下:
一、蓝碳资源确权登记方面
我省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统筹部署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印发了《广东省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2023年度省级重点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等文件,规范并指导我省重点区域(含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关于蓝碳资源确权登记方面工作国家及省级层面尚未有明确工作部署,深圳市正在以红树林保护碳汇交易为突破口,创新思路举措,积极探索蓝碳等重要自然资源领域的确权、转让、抵押等登记新方式。在自然资源登记簿上以关联信息的形式登记红树林保护碳汇总量及碳汇交易信息,为竞得人颁发深圳市自然资源领域首个碳汇凭证。
下一步我们将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为基础,借鉴深圳试点经验,在全省积极探索开展红树林等蓝碳碳汇生态产品确权登记。
二、培育我省蓝碳市场方面
我省一直在积极探索培育蓝碳市场,出台了《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海洋碳汇、海岸线占补等产权指标交易以及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省生态环境厅起草编制了《深化碳减排市场机制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助力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该实施方案现已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正在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深圳市正在推动制定深圳国际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产品方案,开发设计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产品,指导平安财险与广东省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红树林碳汇植树保险捐赠协议。推动红树林保护碳汇用于2024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专业论坛“碳中和”活动;落地全国首笔红树林保护碳汇质押融资业务,通过以“碳”换“贷”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探索开展海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研究将红树林保护碳汇应用于深圳海域环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发展蓝碳交易市场,支持深圳市进一步深化研究,探索制定蓝碳交易二级市场相关规则,联合地方金融机构探索蓝色债券、蓝碳抵押、蓝色期货等金融产品,利用金融工具实现资本转换。探索建立蓝碳交易平台、金融平台、信息平台;对接大湾区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和开发碳汇贷等蓝色碳汇金融产品;构建体现碳汇价值的损害赔偿机制。
三、蓝碳产品价值转化与交易机制建立方面
我省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蓝碳开发交易机制,把发展蓝碳交易作为构建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内容予以推动,以打通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已印发的《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推进海洋碳汇交易,制定蓝碳等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2022年11月,印发了《广东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通过试点建设推进包括蓝碳交易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编制形成《广东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试行)》,将红树林碳汇等蓝碳产品纳入清单。2022年4月,重新修订印发了《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广东省碳普惠管理和交易,完善碳普惠自愿减排机制,并在全国首发《广东省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2023年版)》,解决了红树林碳增汇的量化和经济价值转化两大难题。
同时,各地市积极探索、创新实践。2021年7月深圳市作为自然资源部批复的首批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充分利用其自然资源禀赋,不断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路径,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构建“集约、绿色、高质、高效、系统”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2023年5月,深圳市印发了全国首个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方法学》以及《红树林碳储量碳汇核算指南》地方标准。湛江市印发了《湛江市森林、海洋和渔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助力我省蓝碳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目前,我省已完成我国首个“蓝碳”碳汇项目——“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开发认证与交易,也在深圳成功实现了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的拍卖。7月26日,已成功完成了惠州惠东204.85公顷新营造红树林10年期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此次交易创下全国红树林碳汇开发交易总量最大、数额最高纪录,开创了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的先河,为我省乃至全国红树林碳汇权益价值实现提供了先行先试范例。江门复制推广“深圳保护碳汇开发交易模式”,于11月20日,在深圳成功拍卖恩平市镇海湾红树林保护碳汇,成交总额超198万元,创下全国红树林保护碳汇单次拍卖总价新高。目前,湛江市正在学习惠州惠东经验,深入研究并推广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创新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红树林碳普惠项目申报和管理情况,继续优化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加快完善我省以红树林为代表的蓝碳碳汇价值核算方法体系,建立健全蓝碳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进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支持深圳等试点地区深化蓝碳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研究和创新实践,加强合作交流,加快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技术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持续探索打通我省蓝碳资源“两山”转化路径,发挥蓝碳碳汇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四、国际蓝碳交易中心建设方面
2012年,国家批准广东省和深圳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分别设立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市场、省碳普惠交易平台——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平台——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目前,尚未针对蓝碳交易设立相应交易平台。我省立足自然资源领域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正在积极探索,以深圳市为例,依托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交易,正在与江门恩平市等国内多个兄弟城市就共同推进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领域交流合作意向,为积极探索组建全国蓝碳交易联盟,推动搭建具有国际公信力的蓝碳信息平台、交易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做有益尝试。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秉承着敢闯敢试、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继续探索红树林等蓝碳碳汇权益交易试点;重点支持深圳充分发挥经济特区“试验田”作用、重要窗口作用和示范作用,建设国际蓝碳交易中心,打造全国蓝碳交易联盟,建立健全蓝碳市场,丰富蓝碳交易模式和交易场景,开发多样化蓝碳产品,完善蓝碳产业链,并依托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主动对接国际一流组织,促进技术共享与合作,引导国内外社会资本来深交易,打造全国蓝碳交易行业风向标。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家瑛,020-83620446;
朱振杰,1324288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