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冯惠容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对肇庆市广宁县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692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和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我厅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作为推动全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主要抓手,加快推动各地开展绿美广东示范点建设,打造了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的示范点193个,实现县域和省属国有林场全覆盖。省财政大力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出台《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方案》,切实加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保障力度。2023年省财政在年初下达3000万元绿美示范点启动资金的基础上,年中结合项目建设进度新增下达1亿元,全年合计下达1.3亿元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其中,安排肇庆广宁竹海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500万元。2024年省财政继续落实省级财政资金超3亿元,不断加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支持力度,突出绿美示范引领,全域推进绿化美化提质增效,打造城乡协同发展的美丽家园。此外,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广宁县林业资金3791.19万元、2024年安排7072.65万元,持续加大对广宁县的林业资金投入,支持广宁县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多措并举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方案>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58号)要求,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对生态区位重要、具有典型示范效应且示范项目建设成效较好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所在县(市、区)给予资金激励。广宁县可根据本地区示范点建设规划,做好有关广宁竹海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项目储备工作,积极参与竞争性评审,省财政厅将按程序予以支持。此外,鼓励社会投资、银行融资等方式参与广宁竹海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探索一条以“竹子+”为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广宁路径,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森林生态产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 健,020-2628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