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09 09:45:52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4〕598号 【字体: 【打印】

许丽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服务用地规定和国有资产公建民营开展养老服务实施细则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有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在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强化基本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保障,提升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的供给能力与水平。支持均衡优质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统筹存量和增量空间,完善城乡生活圈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配置,对各地基本养老等设施空间“应保尽保”。二是指导市县在规划编制中,根据国家和省的各项文件要求,做好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支撑,如在《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要求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配置标准”,强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保障。目前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全部获批,基本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三是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实际,按照“统筹空间布局、充分保障用地、着力降低成本、严格实施监管”的原则,我厅牵头制定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保障的通知》,省统筹保障非营利性养老设施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时,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提升社区养老质量,鼓励国有资产公建民营开展养老服务,推进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二)支持省属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支持省属企业按照《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有关规定,出台《盘活存量土地和租赁性资产行动方案》《广东省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属企业盘活利用存量资产的目标要求、实施路径、决策程序等,有利于省属企业结合存量资产盘活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三)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政策指引。先后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监督指导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等10余份政策文件,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路径,创新改革思路,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发挥养老优惠扶持政策引导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热情。

  (四)努力提升公办机构服务质量。积极引入社会资源,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将其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等多种模式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持续健康地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改善硬件设施、优化服务供给、提高使用效率,不断增强机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全省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共247家,运营床位3.41万张。2020年,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遴选出了49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我省有4家机构改革案例入选(广东省广州市老人院、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福利院、广东省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福利服务中心)。

  (五)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督管理。一是坚持国有属性不变。公办养老机构在实行公建民营过程中,做到产权清晰,确保土地、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属性,运营方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等。二是坚持兜底保障职能。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切实保障好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的入住需求,履行好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责,体现社会公益性。空余床位面向社会老人开放,优先为失能、失智、独居、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照护服务。三是定期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每年对机构管理、经费投入、收费标准、人员待遇、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内容开展考核,督导运营方及时向委托方、监管方报告重大事项,提交年度情况报告等。四是落实巡查制度。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启动退出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将继续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中落实均衡优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的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并将有关要求传导至详细规划层面,确保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落地。

  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开展公建民营提供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盘活利用好闲置国有资产发展养老服务,不断夯实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月婷,020-87018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