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邱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加快开发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恳请省每年支持下达揭阳市粤东新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000亩,保障揭阳市粤东新城用地报批需要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依据我省现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政策,对于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者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和产业项目,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于11类民生设施项目、铁路综合开发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统筹保障用地指标,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可向省申请预支部分省指标;不符合使用国家、省指标要求的项目,由地市通过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得用地指标予以保障。我厅将积极指导揭阳市用足用好国家、省用地指标政策,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挣得更多用地指标,积极争取“三旧”改造、制造业发展较好等奖励指标,切实保障粤东新城内项目真实合理的用地指标需求。
二、关于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予以倾斜支持、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并调整与城市开发建设冲突的永久基本农田。
2020年,为积极支持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厅向揭阳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分别安排了42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5月,经报省政府,我厅印发了《关于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有关工作的函》,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预分解方案并预下达至各地,其中充分考虑了揭阳市作为我省“一核一带一区”沿海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和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等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的用地需求,积极予以倾斜支持。2021年以来,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我厅积极指导揭阳市开展了三轮“三区三线”统筹划定工作,并在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领导带领下赴揭阳市粤东新城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结构和布局。下一步,我厅将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指导揭阳市加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好滨海新区粤东新城等用地需求,并在国家正式下达我省相关规划指标后,对揭阳市予以倾斜支持。
三、关于恳请省支持解决揭阳市粤东新城建设用地报批涉及的水田指标,按30万元/亩价格调剂水田指标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是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水田指标管理使用的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只有省级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老区苏区单独选址公益类项目才可按30万/亩的保护价申请购买省级水田指标,揭阳市粤东新城建设用地不符合上述规定,且目前省级也暂无剩余的水田指标可供应。截至2022年5月底,揭阳市已动工垦造水田面积16645 亩,已完工未验收2512亩,已验收未报备形成指标2997亩。揭阳市可立足自身,通过加快垦造水田工作进度,尽快形成水田指标用于保障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