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24 20:29:3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民进广东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的提案》(第20220091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订《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近20年来,全民义务植树形势已发生重大转变,《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我厅将积极与省司法厅、省人大沟通,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修订《条例》,一是拓展新时代义务植树尽责的新形式,将“整地、育苗、种树、管护”等传统的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调整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8类55种形式;二是制定新时代义务植树管理的新机制,将下达“义务植树通知书”的组织形式根据市场化、网络化的特点,调整为倡导和自愿参与的形式。

  二、关于将义务植树纳入碳普惠机制

  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消费,推广绿色积分、碳积分等激励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等任务举措。《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将对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进行重新修订,将管护和经营森林过程中实施林业增汇行为进行核算,从而鼓励民众参与森林经营,实现林业碳汇的资源化利用。这些规定为义务植树行为纳入碳普惠机制提供了可行的途径。我厅将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深入探索将义务植树行为纳入碳普惠机制,把义务植树与消除碳足迹、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有机融合,提升全民义务植树的积极性。

  三、关于设立义务植树网络平台

  2021年初,我省在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支持下,已正式开通“广东全民义务植树网”,该网站是我省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云植树”活动的统一网络平台。网站开通以来,肇庆市“打造紫荆园,为肇庆添绿”、韶关市“绿动韶关 全域创森”和潮州市“植绿增绿,增加潮州‘肺活量’”等省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项目陆续上线募集捐款,为我省公民履行植树义务提供了新的渠道。下一步,省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广东全民义务植树网”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深入挖掘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引导公众在网络上通过捐资捐物、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让义务植树活动更加方便群众、贴近生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