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7、188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周小萍、陈美娟等代表:
周小萍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红树林湿地保护专项基金的建议(第1647号)和陈美娟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雷州市东海岸线扩种红树林的建议(第1888号)均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办理要求,上述2个代表建议合并为《关于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系列建议》,由我厅牵头集成办理。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集中答复如下:
一、我省红树林基本情况
红树林湿地是由红树植物为主组成的近海和海岸潮间湿地,具有抵御和降低风浪对堤围侵害、净化海水改善环境、维持沿海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促进观光旅游业发展等作用。我省是全国红树林面积最大的省份,红树林资源丰富,种类多、质量相对较高,群落保存较为完整,沿海13个地级市41个县(区)都有红树林分布,主要集中分布于雷州半岛。
二、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概况
我省高度重视红树林湿地保护工作,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部署“营造万亩级红树林,将红树林打造成为广东省除经济工作之外又一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靓丽名片”,《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设有红树林保护专章,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设具有海岸生态多样性保护和防灾减灾功能的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先后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红树林生态修复技术指南》《广东省红树林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省级核查工作指引(试行)》,推进、指导全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有序开展。目前,红树林营造已纳入省级涉农资金支持范围,并作为涉农资金“全面推行林长制”考核事项的考核任务之一。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建有以红树林为主要保护对象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10个,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实施沿海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项目,有效保护修复了全省大部分现有红树林湿地,维持了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健康稳定。
三、湛江市红树林保护修复情况
在中央、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湛江市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中央组织的竞争性评审,获得中央财政3亿元资金支持,2022年已提前下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5亿元。二是湛江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自2017年以来,省财政合计安排专项资金约2.75亿元、涉农资金103.07亿元,用于实施包括红树林营造修复在内的湛江雷州半岛生态修复项目。三是湛江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从2018年开始建设,总投资1.1009亿元,现已完成红树林营造247.4公顷、红树林封育管理960公顷。2022年,已下达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800万元,用于实施湛江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2022年雷州市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计划营造红树林230亩,还将下达中央湿地保护修复补助560万元用于湛江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四是草拟了《广东省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下达雷州市首批示范区经费5000万元,用于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筹备启动资金。五是鼓励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基金支持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目前,湛江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了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将为红树林保护利用提供资金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组织指导工作以及科研攻关事项,推进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和《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实施。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设立基金相关研究论证工作。考虑到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资金需求较大,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省财政支持鼓励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设立红树林湿地专项保护基金有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职能,积极争取扩大红树林保护修复资金投入渠道,指导湛江市及雷州市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和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实施红树林营造修复工程。三是加快推进雷州市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探索以“红树林保护修复+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科普宣教”等为代表的红树林绿色可持续发展产业模式,重视红树林生态价值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争取让“红树林之城”成为世界级生态保护与发展的靓丽新名片。四是探索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实现以中央、省和地方政府主管,民营企业、环保基金会等组织经营的管理机制,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与多方组织参与管理的新格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家瑛,020-8701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