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17 15:39:24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刘艳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建设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交通运输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方面

  根据当前国家关于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政策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现阶段允许以下重大建设公路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并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以及列入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综上,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项目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建议东源县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范围,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或结合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依规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

  二、关于项目用地指标保障方面

  我省落实国家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实行“指标跟着项目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项目或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交通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充分保障交通项目用地需求。若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以单独选址方式报批,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国家统筹保障。

  三、关于项目涉林审批方面

  经初步核实,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项目涉及使用林地664.68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526.20亩,商品林138.48亩,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及以下,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项目涉及穿越徐洞县级森林公园,目前正在开展森林公园调整手续。我厅将督促河源市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项目建设,依法加快森林公园调整手续办理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同时优先安排林地定额,市林地定额不足的,优先纳入省备用定额解决。

  四、关于项目受粤赣高速扩建预留红线影响方面

  粤赣高速扩建建设单位已调整用地红线,目前不存在与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项目红线冲突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及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尽快稳定项目红线,加快办理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等手续,推动省道S253线源西至灯塔段二级公路项目依法开工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