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7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14 16:55:42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2〕536号 【字体: 【打印】

姚创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支持汕头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汕头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加大国土空间统筹力度,不断强化汕头市产业发展的用地空间保障。

  一、已落实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用地空间保障。2020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制定印发了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预分解方案,已充分考虑汕头市作为省域副中心的重要地位,对汕头市建设用地规模予以倾斜支持。2022年2月,在开展第三轮“三区三线”统筹划定工作中,我厅单列下达汕头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规模1.5万亩。

  二是给予用地指标支持。2022年3月,我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223号),预安排汕头市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000亩,可优先保障龙湖现代产业片区近期急需落地的项目用地需求。同时,我厅指导汕头市将龙湖现代产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纳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使用国家指标予以保障;支持汕头市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腾挪建设用地空间的同时,挣取更多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三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目前我厅正在组织开展“三区三线”统筹划定工作,指导汕头市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根据国家工作规则统筹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合理安排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对符合国家规则要求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积极衔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在规划编制中统筹做好空间预留,全力支持汕头市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指导汕头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安排好龙湖现代产业片区等用地需求,全力支持汕头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