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黄美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清远民族工业园急需落实解决用地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清远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我省积极支持清远民族工业园建设。
(一)做好国土空间保障。一是2020-2022年,省分三次合计预支下达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72万亩,由清远市统筹使用。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继续执行。对照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规模4.08万亩,可以用于工业园建设。
(二)强化用地计划指标支持。2021年,工业园范围内土地完成用地报批组卷963亩,其中已取得用地批复375亩,截至目前,结合历史批而未供土地合计可供应约600亩。今年3月,我厅印发《关于预安排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预安排清远市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600亩,可优先用于保障工业园用地需求。同时,对于工业园内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等项目,可由国家保障用地指标。对于工业园内符合条件的民生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和其他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支持的项目,用地指标由省指标统筹安排予以保障。此外,清远市、连州市可通过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挣取指标后用于保障其他类型的项目用地。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指导清远市有效保障好民族工业园建设。一是待国家正式下达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后,指导清远市编制好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工业园建设合理空间需求。二是指导市县用足用好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政策,加快项目用地报批组卷进度,保障工业园内建设项目合理用地计划指标需求。三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限制大面积“圈地占地”。好项目一定保障用地,但好项目也要节约集约用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