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5-19 17:09:54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2〕433号 【字体: 【打印】

张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五华县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主体功能区评估调整

  我厅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试点工作部署,正在开展省级主体功能区评估优化试点工作,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精准落地。我们将积极跟进国家主体功能区评估优化工作最新部署,待自然资源部正式出台评估调整规则和技术指南后,积极推进我省主体功能区调整工作,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充分考虑五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研究评估五华县主体功能区定位。

  二、推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制度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已将五华县纳入北部生态发展区,享受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政策。下一步,我厅将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生态保护补偿范围,重点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逐步加大对包括五华县在内生态发展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支持其主体功能区建设。

  三、推动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

  当前,国家把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五华县作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对我国粮食安全保障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厅将积极建议国家在制定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过程中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对农产品主产区的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在主体功能区定位明确后,我厅将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做好我省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为城市化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等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史雅娟,8701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