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678号提案答复的函
葛春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海洋公共服务业发展的提案》(第20210678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进展
(一)提升海洋公共服务科技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共建有覆盖海洋生物技术、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药物、海洋环境等领域的省级以上涉海平台超过150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实验室1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2个。广州、珠海、湛江三地加快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2020年,新增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西沙海洋环境观测研究站”,对支撑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18-2021年,省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重点支持海洋公共服务、海工装备、海上风电等海洋六大产业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率先突破关键核心设备和“卡脖子”技术。其中支持海洋公共服务方向1.58 亿元,项目40个。2019-2020年组织实施了“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专项,投入省级财政经费1.19亿元,聚焦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一体部署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
三是加强产学研协同攻关。2017年,我省成立全国首家海洋创新联盟——广东省海洋创新联盟。联盟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涉海高校、海洋科研院所、涉海企业共同搭建,旨在促进海洋领域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印发《关于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支持高校加强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工程、海洋微环境调制、海洋生态等重点领域及研究方向的基础研究,推进我省高校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二)推进海洋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
不断完善海洋观测监测体系。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服务水平,建立了“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对重点入海排污口进行动态监测。建设海洋立体观测网,推进近海海洋水文气象浮标、岸基海洋观测站建设,开展省级观测数据传输网的业务化运行和管理,建设海洋观测资料数据库,开展卫星海洋遥感数据应用产品的分发工作。落实地方海洋观测网纳入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工作。加强观测数据和资料汇交的集成、存取、调用和整合。开展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现已编制建设方案。
(三)加强海洋公共服务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海洋公共服务相关学科建设。全省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大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打造一流学科。大力支持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州航海学院的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列为重点建设学科,支持广州航海学院等学校凝聚特色、创新发展。指导相关高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大力支持船舶类相关理工科专业建设,在生均拨款、新增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目前,我省中山大学、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等23所高校开设53个海洋相关学科专业。
二是鼓励高校探索海洋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支持高校立项建设一批涉海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专业和产业学院,大力培养海洋产业人才。
三是夯实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集聚博士博士后等创新型青年人才。据统计,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共设立海洋科技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家、企事业单位共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7家(含分站),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至今已累计资助海洋科技领域5人。深入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为海洋产业高层次人才52人发放优粤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14个民生领域享受“一站式”便利服务。围绕各地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一系列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提案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海洋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加强海洋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大力推动海洋公共服务业发展。
一是强化海洋公共服务科技支撑能力。推动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文件,统筹建设海洋重大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强化海洋人才培育,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出台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发挥科技创新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持续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激发涉海企业创新活力,打好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持续推动海洋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转探测船)、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设施等一批海洋大科学装置。大力推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支持深圳建设南方海洋科学城、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广州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珠海建设深海高端智造科技园,形成一批海洋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和高水平研究机构。继续推进海洋新型研发机构、省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省智能海洋工程创新中心等省海洋科技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级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一批省级海洋试验场,为我省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产业发展提供海上试验、测试、评估等公共服务,解决创新装备从样机到产品“最后一公里”存在的测试能力不足问题,提升我省海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水平。
二是加快海洋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监视设备及相关系统,推动形成分类监测预警和综合监测预警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监测预警水平。继续做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立项申报“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构建包括海洋环境质量监管、近岸海域功能能区划监管在内的功能平台,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信息数据的协调统一管理与应用。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构建我省海洋数据中心“4+N”体系及海洋数据标准体系,加强涉海数据汇集与治理,融入自然资源一体化自然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库,打通国家、省级及地市海洋综合数据汇集渠道,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促进海洋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及应用。加强海洋管理业务系统整合及建设,以海域使用管理为突破口,开展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业务系统统一建设,提升全省海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
三是加强海洋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把握全球人才流动新趋势,实施海洋重大人才工程,构筑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建立健全海洋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提升人才竞争力。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加强海洋公共服务相关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相关高校在海洋公共服务领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学科建设的深度融合,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支持深圳加快组建高水平海洋大学。支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产教融合途径,培养海洋高端复合人才。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珍雁,020-8362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