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01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晓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海洋科技协同发展的提案》(第20210301号)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海洋科技协同发展工作。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在协调机制、平台建设、重点攻关、金融赋能和人才引育方面持续发力,助推全面海洋强省建设。
一、近年来开展的工作
(一)构建海洋科技创新合作协同机制。2017年,我省成立全国首家海洋创新联盟——广东省海洋创新联盟。联盟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涉海高校、海洋科研院所、涉海企业共同搭建,为开放型的海洋科技创新合作组织。2018年开始,省自然资源厅
和科技厅合作共建省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围绕广东省重点海岛海洋产业发展、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发展、海岛波浪能开发利用规划等研究,着力打造部门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搭建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规划、人才培养、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平台。2020年,指导广东海洋协会成立了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等海洋六大产业分会,进一步聚合涉海单位资源,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共享共赢。
(二)推进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省建有覆盖海洋生物技术、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药物、海洋环境等领域的省级以上涉海平台150多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实验室1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2个。广州、珠海、湛江三地加快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大力支持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汕头大学等高校积极牵头或参与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及在粤涉海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抢占海洋开发战略制高点。积极支持汕尾市海洋产业研究院、广东湛江海洋医药研究院、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广东省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研究所等7家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提高海洋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海洋工程领域布局组建广东省智能海洋工程创新中心,整合行业优质资源,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创新平台。布局建设海洋综合试验场,编制了海洋综合试验场选址研究工作方案,积极与地方政府、涉海代表性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接,开展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需求调研。
(三)强化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2019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生物和海洋公共服务海洋六大产业的路径和措施,支持发展海洋六大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2018-2021年,省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重点支持海洋六大产业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率先突破关键核心设备和“卡脖子”技术。印发《关于科教融合协同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计划》,支持高校加强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工程、海洋微环境调制、海洋生态等重点领域及研究方向的基础研究,推进我省高校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联合攻关。2019年至2020年组织实施了“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专项,投入省级财政经费1.19亿元,聚焦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一体部署推进产业链和创新链。
(四)推动金融支持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协同发展。制定《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广州银发〔2018〕55号)等政策文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海洋经济、科技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信贷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制定专项计划支持海洋项目建设,加大对高端智能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优化信贷投向,增加海洋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加强产融对接,促进金融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推动深圳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深圳市正在研究设计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初步框架方案。加速推进省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整合,支持地市设立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深圳前海金融控股、中船投资、工商银行等发起设立了前海中船智慧海洋创投基金。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编制合作方案,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海洋金融发展模式。与粤科金融集团合作,积极探索成立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基金。
(五)加强海洋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积极指导涉海高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优先支持船舶类相关理工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在人均拨款、新增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目前,我省中山大学、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等23所高校开设53个海洋相关学科专业。支持涉海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研究与实践,鼓励高校积极探索海洋人才联合培养模式,立项建设一批涉海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专业和产业学院,大力培养海洋产业人才。据统计,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共设立海洋科技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家、企事业单位共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7家(含分站),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至今已累计资助海洋科技领域5人。对急需紧缺(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海洋科技人才,允许采取考察方式公开招聘,为粤港澳地区海洋技协同创新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深入实施人才优粤卡制度,为海洋产业高层次人才52人发放优粤卡,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14个民生领域享受“一站式”便利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作用,加强陆海统筹,进一步推动我省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海洋科技发展的统筹谋划。推动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统筹建设海洋重大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强化海洋人才培育,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出台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发挥科技创新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持续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激发涉海企业创新活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瓶颈。不断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海洋创新环境,继续发挥广东海洋创新联盟、广东海洋协会的作用,促进海洋科技信息交流,推动海洋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二是持续推动海洋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依托,争取国家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广东,谋划建设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设施、海洋综合试验场等。继续推进海洋新型研发机构、省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智能海洋工程创新中心等省海洋科技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继续支持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引领示范区,集聚创新资源。支持深圳建设南方海洋科学城、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广州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珠海建设深海高端智造科技园,形成一批海洋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和高水平研究机构。
三是开展海洋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继续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海洋六大产业专项等重点专项,围绕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洋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强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先导性技术研发攻关,加快产业化和国产化进程。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聚焦海洋核心装备制造和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涉海企业技术创新整体效能。强化涉海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海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突破,提升核心部件、关键工艺研发水平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化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海洋领域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涉海企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为海工装备研发提供平台。
四是增强金融对海洋科技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科技领域企业的资金支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参与海洋科技产业项目建设。鼓励区域性股权市场为海洋科技企业提供孵化培育、融资服务、股改推介等服务,争取将更多更好的广东海洋科技企业推荐上市做强做大。积极引导保险公司为海洋科技相关企业提供财产险及首台套保险、新材料保险等方面的风险保障,推动我省和各地市完善配套海洋科技产业企业首台套、责任、风险等相关保险补偿机制。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完善的海洋产权流转、评估、交易体系,提升产融对接效率。大力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节能环保等新兴融资租赁市场。争取设立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基金,完善多元化的海洋投入机制。
五是强化海洋科技人才的引育。把握全球人才流动新趋势,实施海洋重大人才工程,构筑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建立健全海洋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提升人才竞争力。支持深圳组建高水平海洋大学,鼓励高等院校增设涉海专业学科,建设一流的海洋学科群。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加强涉海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海洋人才引进力度,引导和支持高校完善学科布局,提升我省海洋科技人才培养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裘 俊,020-836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