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雪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梅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的重要指示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关于“要把老区建设好”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指导和支持梅州市申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1年初,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3部委启动了第一批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山水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各省择优上报1个工程项目。经组织评审研究,今年4月,梅州市申报的“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原中央苏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作为我省唯一报送项目,参与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并从全国29个竞选项目中脱颖而出,已顺利入选并完成公示,预计将获得中央财政20亿元资金奖补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据初步统计,2019-2021年,省财政下达至梅州市的涉农资金每年约30亿元,3年仅涉农资金已下达梅州市约90亿元。梅州项目在通过中央评审并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后,省财政也将大力在资金层面支持。经报省政府审定,允许梅州市适当统筹省财政下达至梅州市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渔业及涉农资金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职责不变渠道不乱、资金整合、打捆使用”的原则,优先支持或向该项目倾斜。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
大力指导和支持梅州实施好“山水项目”,省市县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有序高效实施,助力梅州打造更好的生态环境、生态品质,实现“山青、水秀、林优、矿绿、田良”目标,保障粤东2100多万人饮水安全,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粤闽赣生态安全屏障,为碳达峰、碳中和及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广东力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宇凌,020-8701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