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18 14:46:4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制约陆丰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审批有关指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我厅积极支持陆丰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用海需求。

  一是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经报省政府,我厅于2020年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预分解方案并预下达至各地,其中已充分考虑了汕尾市作为沿海经济带战略支点、深圳都市圈产业转移承接区的发展目标,以及汕尾市批而未用、重点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等用地需求,所下达汕尾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位于全省中游,原则上能够满足今后汕尾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是积极做好规划过渡期内项目用地保障。为支持各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推进各类重大项目落地,我厅于2020和2021年分别两次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并明确参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管理,有力保障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今年1月,我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预安排各地市用地计划指标,陆丰市可向汕尾市申请优先将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今年急需动工的项目。

  三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四上四下”征求意见工作,对各地上报的矛盾冲突均作了认真研究,合理解决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如符合调整工作规则的予以调出生态保护红线,为地方预留充分的发展空间。在评估调整工作中,我厅未收到汕尾市上述三个项目的调整诉求和详细材料。目前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最新成果已于2021年4月底报部审核。

  四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永久基本农田事权在国家,按照当前国家政策规定,划定形成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调整布局和任务。根据2021年4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组织召开的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要求,我省正在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待国家明确我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后,再按照国家要求统筹优化。

  五是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和不实补充耕地整改等工作。我厅扎实推进垦造水田和不实补充耕地整改各项工作,建立专人专班工作机制,工作组多次赴陆丰市开展实地调研和技术指导,有力推动了陆丰市垦造水田和不实补充耕地各项工作,形成了一批耕地和水田指标用于保障项目占补平衡。截至2021年4月底,陆丰市可用水田指标475亩,已完工垦造水田面积3784.97亩,已验收水田面积3359.3亩,已形成水田指标3332.109亩。陆丰市已完工不实补充耕地整改面积7730亩,已验收3674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应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内调剂为辅、省级统筹为补充。建议汕尾市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做好市域内耕地和水田指标统筹调剂工作,积极保障陆丰市等各县(市、区)重点项目落实占补平衡,仍无法保障的,可通过跨地市购买指标予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当前我厅也在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和要求抓紧推进省级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基础上,省市县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在国家尚未正式下达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情况下,我厅将积极指导陆丰市按照国家、省已明确的工作要求,对国土空间利用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认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分析区域资源禀赋与环境条件,对国土空间需求、特别是耕地占用需求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和论证。同时,从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角度,在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经济、人口变化客观规律的前提下,优化建设用地等自然要素供给结构,推动城市绿色规划。待国家正式下达规划指标后,我厅将充分考虑陆丰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然资源禀赋,在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建议陆丰市加强与汕尾市沟通衔接工作,统筹安排落实好各项规划指标。

  二是多措并举支持陆丰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下达新一轮垦造水田计划到汕尾市,由汕尾市结合近年占补平衡需求统筹下达陆丰市2021年度实施垦造水田计划,并支持陆丰市拓宽垦造水田来源途径,允许在高标准农田范围内依规实施垦造水田,积极鼓励省属国企在汕尾省农垦区范围内结合实地情况安排实施省级垦造水田任务,全力推进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同时,大力推进不实补充耕地项目整改,推动整改项目尽快完工验收并重新报备入库形成指标用于保障项目占补平衡。

  三是强化项目用地指标保障。我厅目前正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支持制造业发展政策,拟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统筹保障用地指标;同时今年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用地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陆丰市如在三甲工业园区、碣石工业园区内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今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此外,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产业(应为有特殊选址要求,如依托资源或有邻避要求)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对其他项目用地,陆丰市应积极通过存量土地处置挣取用地指标后统筹保障。

  四是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待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明确后,我厅将研究制定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具体监管办法,明确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类型。同时,我厅将指导项目单位优化项目选址,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并根据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