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邱鹏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粤东新城有关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倾斜支持用地指标
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商务部外资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产业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由自然资源部配置用地指标;对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等12类民生设施直接使用省指标核销;对其他项目用地,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相关数据为基础,根据各地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规模按一定比例核算用地指标后予以保障。
二是为保障我省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我厅配合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统筹保障用地指标。省每年将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目前我厅正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用地指标相关政策文件,拟根据各地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产业类型、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等条件,对其中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揭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梳理符合条件项目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指标解决相关重大项目用地。同时指导揭阳市用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红利,全面梳理项目情况,一方面将符合条件产业项目争取使用省指标或预支省指标予以保障;另一方面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挣取更多指标保障其他项目用地需求。
二、关于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我厅积极支持粤东新城开发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做好重大项目与发展平台的建设用地规模保障。
下一步,我厅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将充分考虑粤东新城等重点发展平台的建设用地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期末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分解时对揭阳市予以倾斜支持。
三、关于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根据4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组织召开的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要求,近期我厅将发文指导各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
建议揭阳市按照部、省文件要求,以我厅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底图为基础,站在确保粮食安全的立场上,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前先行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开天窗”的形式予以保留,待国家明确我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后,再按照国家要求统筹优化。
四、关于按保护价购买水田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是市、县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耕地的占用和补充,应以县域平衡为主、市内调剂为辅、省级统筹为补充。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水田指标管理使用的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目前只有省级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老区苏区单独选址公益类项目可按30万/亩的保护价申请购买省级水田指标。截至2021年4月底,揭阳市已动工垦造水田面积10653 亩,已完工未验收561亩,已验收未报备形成指标5827亩。
建议揭阳市加大垦造水田工作进度,尽快将已验收项目报备形成水田指标,用于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落实占补平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 锋,020-8701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