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10 10:58:3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郭引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省加大耕地保护任务省级统筹力度,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山市耕地保护现状

  在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过程中,国家下达我省耕地保有量37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64万亩;省下达中山市耕地保有量63.46万亩(占全省1.7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5万亩(占全省1.66%)。根据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中山市约有耕地72.49万亩,其中纯耕地17.29万亩、可调整地类55.20万亩。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成果,中山市原有的大部分可调整地类无法被认定为耕地,且原有的部分纯耕地因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等原因,也无法继续被认定为耕地,国土“三调”实际认定的耕地已大幅减少。

  二、支持中山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情况

  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要求,我省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支持包括中山市在内的大湾区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合理优化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一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国土“三调”相关数据成果,制定新一轮建设用地规模预分解方案并预下达各地,供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参考;二是统筹推进三条控制线优化调整工作,指导中山市在巩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全面分析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和补划潜力,结合建设用地规模预分解下达情况,开展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工作,合理安排辖区生态、农业、城镇空间。

  三、关于调整中山市耕地保护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问题

  目前,由于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未出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尚未下达各省,暂还难以明确中山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涉及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指标内容,也无法推行易地代保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待国家下达我省到2035年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耕地保护任务后,结合实际特别是各地区比较优势,统筹保护与发展,科学合理分解下达中山市新一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耕地保护任务。同时,积极指导中山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进一步完善空间治理,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