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8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09 18:42:19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区锦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由省下达专项指标支持中山翠亨新区、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的提案》(第202108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排中山翠亨新区、火炬开发区专项指标

  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由原来国家直接“下指标”,调整为各地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指标”,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其他项目用地由各地通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挣取用地指标后予以保障。二是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636号),原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1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已同步废止,不再安排省重大平台等各类专项指标。

  二、关于支持中山重点产业等项目建设

  一是为保障我省2021年产业项目用地,我厅配合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统筹保障用地指标。省每年将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二是目前我厅正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用地指标相关政策文件,拟根据各地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产业类型、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等条件,对其中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综上,建议中山市既要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红利,也要立足自身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挣取更多指标保障各类项目用地。我厅也将结合国家最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再行研究给予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  锋,020-8701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