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1827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卓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惠州市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给予建 设用地空间支撑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惠州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 下: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支持 2020 年,经报省政府,我厅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 模预分解方案并预下达至各地,充分考虑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发展新格局和李希书记“以新担当新作为把惠州打造成为珠 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 城市”等战略部署,预下达惠州市 2035 年建设用地规模作为国 土空间规划编制参考,可满足惠州市今后一段时间的经济社会发 展用地需求。当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国土空间规 划建设用地规模分解方案,省里也在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 持。待国家正式下达我省建设用地规模后,我厅将深化研究,统 筹考虑各地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在正式分解建设用地规模过 (B 类)程中给予惠州市倾斜支持。
同时,建议惠州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 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用地规模保障工作。一是对国土空间利 用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认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 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从区域安全底线出发,分析区域资源禀赋 与环境条件,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与风险评估,研判 国土空间利用问题和风险。分析过去 15 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的总量、结构、布局的变化趋势和规律,科学评估现状 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二是对国土空间利用趋势进行科学合理的测 算。国家已明确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以盘 活存量用地为主,建议惠州市根据国家、省重大战略任务安排, 深入分析其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 宜性,结合人口、建设用地、耕地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建设用地需 求。三是按照节约集约、盘活存量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避让 优质耕地、以“补”定占的原则,明确未来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结构和布局。在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经济、人口变化客观规律的 前提下,在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永久基本农田应保尽保、尽 可能避让优质耕地的基础上,统筹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将 “3+7”重点工业园区、惠州干线机场项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 项目等重点平台和重大项目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充分保障建 设用地需求。
二、积极保障惠州市用地需求 2020年,为全力统筹推进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我厅向各地预支下达了建设用地规模。2021 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部署 要求,我厅再次向惠州市预支下达了9100亩建设用地规模,积极 支持惠州市推进“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 项目、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我厅鼓励惠州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将剩余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到城镇开发边界内布局以及在边界 内进行布局优化,并将其列为允许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形 充分保障用地需求。
三、积极指导惠州市盘活存量用地
据统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惠州市全市“三旧”改造标图 建库面积 9.54 万亩,已实施改造面积 2.89 万亩,其中已完成改 造面积 1.98 万亩;村镇工业集聚区面积 10.76 万亩;闲置土地面 积 2.02 万亩,批而未供的土地面积 4.42 万亩。数据反映出惠州 市仍然存在大量利用粗放、布局散乱的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在土 地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将是保障惠州 市产业发展空间的必然要求。
建议惠州市以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为主要抓手推动高质 量发展,聚焦“工改工”,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 各方积极性,促成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能改、愿改、快改、改好”, 达到从存量拓空间、从集约增效益的目的。同时,建议加快推进 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进一步保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下一 步,我厅将进一步继续指导惠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存量工 业用地盘活利用、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助推惠州市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 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史雅娟,020-8701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