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 1144 号代表建议答复

时间:2021-06-08 17:55:14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黄强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建设用地规模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梅州高质量发展,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促进 用地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优化,做好重点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用 地规模保障。2020 年 5 月,经省长专题会研究和省政府同意,我 厅对自然资源部初步明确我省的建设用地规模总数进行了预分 解,并已下达各地市,在预分解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梅州市社会 经济发展定位,以及梅州市批而未用、重点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 等用地需求。 

  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我厅连续两年向梅 州市预支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允许按预留城乡建 设用地规模简化使用手续,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 重大产业项目,建议梅州市用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十 (B 类)2 四五”顺利开局提供支撑。   

  当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 地规模分解方案,省里也在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持。待国家 正式下达我省建设用地规模后,我厅将深化研究,统筹考虑各地 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在正式分解建设用地规模过程中给予梅 州市倾斜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 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史雅娟,020-8701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