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61号提案答复的函
章成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的提案》(第20210461号)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水利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城乡融合发展。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规划统筹,不断完善城乡土地开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不断推动“城市更城市、农村更农村”,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近期开展工作情况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一是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核两极多支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和“一链两屏多廊道”国土空间保护格局,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研究和划定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城乡国土空间治理。基本建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开展试运行。预分解并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统筹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控制线,结合实际按需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差异化配置空间资源。引导用地规模指标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薄弱地区倾斜,逐步解决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人口规模、人口集聚趋势不协调问题,与发展改革、民政、教育、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充分对接,对于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全力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四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实现我省村庄规划的应编尽编,同时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对已编村庄规划组织全面评估。提出“规划通则”的管理措施,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合理需求。
(二)积极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规划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允许“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可作为项目实施依据,对不符合规划的“三旧”项目,允许按程序和权限修改规划。同时,实行土地增值税补助政策,加大对“工改工”项目的奖补力度。二是组织召开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现场会,开展村镇工业集聚区摸底建库,制定印发《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大力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三是以省政府令出台《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为我省“三旧”改造提供法制支撑,推动我省“三旧”改造新一轮大发展。
(三)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备。一是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及其补充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全省旧住宅、空心村、废弃宅基地的拆旧复垦,将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的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流转用于城镇建设。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镇试点的遴选、申报、复核和公示等工作,获得国家批复20个镇级试点,并积极争取到一个县级试点。同时,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为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四)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农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等工作,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二是扎实推进“一十百千”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省际边界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建设、珠三角农村“五美”(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园区、美丽河湖、美丽廊道)专项行动等工作,大力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突出“四沿”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多渠道全覆盖全方位宣传,举办“乡村振兴大擂台”“十大美丽乡村”“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广东特色名村”系列评选活动和“乡村振兴大擂台”电视比武大赛,打响广东品牌。
(五)完善村改居综合配套改革。起草《关于推进珠三角村改居社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珠三角村改居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农村股份合作制、社会治理体制、公共财政供给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村改居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我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提供经验借鉴。
(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的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截至目前,全省已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500万人,9.4万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资产股份(份额)量化改革,量化资产4776亿元,发放股权证794万本。
(七)大力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是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出台实施方案、加强成果质量管理等17余份省级文件和技术规范,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切实保障成果质量。截至2020年底,全省宅基地登记发证率83.68%,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任务。二是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理顺和完善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提出实行土地流转奖补等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十条措施,近几年,承包地流转率明显提升,有效防止土地撂荒弃耕,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提供了用地保障。
(八)坚持抓好执法监督日常工作。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的通知》,从空间规划、用地审批、查处整改、考核约束、严格问责等多个环节“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二是制定《广东省土地卫片执法“增违挂钩”实施细则(试行)》,对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地区实施冻结用地计划指标。三是制定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四是修订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五是制定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办法》,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
(九)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不断加大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统筹力度,着力推动包括大型灌区、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在内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布置开展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同时开展省级试点工作,先行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并加快推进制定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积极响应“十四五”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将村庄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构建的重要部分谋划推进,部署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工作台账,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按照重新编制、规划调整、通则管理、详规覆盖四种方式,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分类优化提升,为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空间支撑。
(二)深入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行动。一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复制推广顺德村改的经验做法,全面实施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健全改造机制,坚持利益激励与倒逼促改相结合,鼓励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政府与市场双向发力持续推进集聚区升级改造。
(三)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一是认真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强对我省1个县级和20个镇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N”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持,谋划广东特色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路径,探索再开展若干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二是做好拆旧复垦管理办法的修订,强化拆旧复垦全流程监管,高质量推进拆旧复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推动国有农场拆旧复垦工作,进一步盘活废弃闲置建设用地资源,通过土地整治增加农用地和耕地。
(四)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宅基地等土地资源的盘活利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工作落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 威,020-870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