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24 09:55:59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0〕625号 【字体: 【打印】

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保护广东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提案》(第20200021号)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海洋主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高度重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保护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一直把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当作生态文明建设头等大事来抓,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兼顾对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健全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法律法规。现阶段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我省十分注重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已将《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列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为更好地保护红树林资源,在新修订的《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设立了红树林保护专章。相继出台了《广东省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江门市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根据我省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践,研究《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完善我省红树林、海草床和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需求和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加快出台我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方案;出台《广东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对违法用海“零容忍”,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计划出台《广东省海岸线使用占补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占用海岸线长度,按一定比例整治修复形成生态恢复岸线;有序推进《广东省海岛管理条例》立法,保护我省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发展渔业生态休闲功能,推动休闲渔业规范有序发展。编制《广东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从整体谋划休闲渔业发展;修订《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健全休闲渔业管理制度,为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提供法治保障。

  (二)推进重点海湾海岸带综合保护整治修复。积极推进“蓝色海湾”整治工作,出台《广东省美丽海湾规划(2019-2035年)》,针对全省500多个海湾,提出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生态保育型、渔业文化型、都市亲水型、度假旅游型4类共67个美丽海湾规划目标,从生态保护、景观建设、陆源联动污染防控、安全保障四个方面提出建设要求。充分利用中央资金和省专项资金积极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海岸线生态修复和重点海湾整治项目建设,重点围绕自然岸线保护修复、魅力海滩打造、海堤生态化、滨海湿地恢复、美丽海湾建设“五大工程”。

  (三)鼓励各界参与海洋典型生态系统保护。目前,我省以“海洋生态”作为名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有“深圳市盐田区海洋生态环保服务中心”;业务范围中具有“海洋生态”的社会组织共有167家。我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继续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14号)的文件精神,对我省各地自愿发起或举办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办理。

  (四)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的部署,制定海洋捕捞产量控制目标,压减海洋捕捞产量。二是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广泛开展休禁渔制度宣传,争取渔民支持。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快促进海洋渔业资源恢复。四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科普宣传力度。

  (五)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形成集现代海洋生物栖息地构建技术、海洋高效增殖技术、现代海洋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管理理念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型海洋牧场技术应用体系。推进海洋牧场与渔港经济区建设、渔业水域保护、增殖放流、休闲渔业、转产转业等有效衔接,以生态旅游理念,推动形成绿色高效、安全规范、融合开放、环境友好的海洋渔业发展新格局,为支持严格保护广东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提供坚实支撑。

  (六)积极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工程建设,指导和督促沿海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湛江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内红树林人工造林和生态修复,人工营造红树林2250亩,补植套种红树林14400亩;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依法依规严格把好海洋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不对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全面开展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环境现状、保护修复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湛江红树林保护工作的督导,严格要求当地政府、保护区管理部门及保护修复管理部门落实红树林等海洋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减少人为破坏、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部署,派出多个调查组多次前往沿海市、县开展红树林资源补充调查和适宜恢复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同时就红树林调查核实数据与省国土三调办进行了相关衔接,基本掌握了我省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分布情况。

  (七)组织开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推进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典型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估,开展广东省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摸清重要生态系统的分布、数量、种类。通过遥感监测和现场调查等方式,基本掌握广东省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即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空间分布现状,对重点区域评估其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及受到围填海等人为因素的胁迫,制作全省典型生态系统分布一张图,评估重点区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态,为全省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以及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一是红树林生态系统监测和评估及预警。联合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和遥感监测等方式,掌握红树林典型生态系统分布现状,制作全省红树林分布一张图。对红树林分布的典型区域开展试点调查,如开发强度大的热点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福田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淇澳岛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通过多种调查方式,获取红树林的群落特征、影响因素(海漂垃圾、污损生物、病虫害)、周边人类活动等,评估其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和生态风险。二是珊瑚礁生态系统监测、评估及预警。联合资料收集、现场调查遥感监测等方式,掌握珊瑚礁典型生态系统分布现状,制作全省珊瑚礁分布一张图。选择珊瑚礁分布的典型区域开展试点调查,如大鹏湾、珠江口万山群岛、徐闻等重点区域,通过多种调查方式,获取珊瑚礁分布现状、病害情况以及生境(沉积环境、水环境)状况,评估其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和生态风险。三是海草床生态系统监测、评估及预警。联合资料收集、现场调查、遥感监测等方式,掌握海草床典型生态系统分布现状,制作全省海草床分布一张图。选择海草床分布的典型区域开展试点调查,如大亚湾海草床、流沙湾海草床等重点区域,通过多种调查方式,获取海草床分布现状、群落特征以及生境(沉积环境、水环境)状况,评估其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和生态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6月印发实施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出台《广东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林草局部署,坚持陆海统筹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积极构建我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根据国家有关上位法律法规,完善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管理和监督的相关法规制度,为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提供法规保障。将配合立法部门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逐步构建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修复制度体系,促进各主体在生态修复活动中的主动性、能动性。同时建议我省财政部门在具体落实财资环〔2020〕2号文件精神时,统筹考虑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用基金。

  (二)持续推进沿海湿地生态系统修复。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措施为辅等技术模式,实施连通水系、水质改善、水体富营养治理、植被恢复、有害生物治理等措施,修复沿海退化湿地。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并有序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的实施。 建设省级层面的湿地监测中心,在沿海重要湿地建设湿地生态监测站,形成较合理的湿地监测网络。

  (三)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加强宣传督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海洋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定期开展资源调查并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监管平台,继续推进我省工业绿色发展,鼓励和支持有关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在海洋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修订中,强化对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的调查监测、修复恢复、监督执法、公众参与、宣传公示等方面内容。通过专题督察、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侵占滩涂湿地与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生态系统行为;强化环评和排污口管理,加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减轻开发利用活动的影响。

  (四)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落实2019年和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海岸线生态修复和重点海湾整治项目,维护海湾海岸带生态系统稳定性,积极辅助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提高生态系统防御海洋灾害能力,推进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应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切实保护和修复广东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洁漳,020-38804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