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48号提案答复的函
任安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广东省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提案》(第20200748号)收悉。经综合深圳市政府、江门市政府及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我们非常赞同。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制订《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开发适宜性等因素,以海岸线为轴线,统筹陆海两域开发与保护,科学安排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二是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顺利完成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本次调查形成名录类成果13册,数据集成果6册,报告类成果9册,获取涉海单位名录3.1万家,丰富了海洋经济基础信息和数据。三是根据国家印发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编制《广东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四是完善省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江门等地已搭建或立项建设市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
(二)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加快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印发实施《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生物、海工装备、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等六大产业创新发展,累计支持项目169个。聚焦“一核一带”,推动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开展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政策研究,指导深圳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深圳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打造“中国海洋第一展”。支持江门发展海洋经济,批复黄茅海跨海桥梁用海预审,加快江门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下达3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江门建设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
(三)加大海洋科技创新
在珠海、广州、湛江三地启动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全省建成涉海科研机构24个,海洋领域省重点实验室9个,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1个。加强海洋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2019年启动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主动对接“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和“海洋环境安全保障”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到我省深化研发及落地转化。强化海洋院校和专业建设,全省共有两所海洋类高校,3所高校设有海洋学院,12所高校开设涉海专业,涉海专业点35个。大力引进和培养海洋高端人才,启动实施“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举办“众创杯”博士博士后创新赛和“广东(佛山)博士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对接会”,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四)积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
基本完成全省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统筹安排海洋牧场建局,推进海洋牧场与渔港经济区建设、渔业水域保护、增殖放流、休闲渔业、转产转业等有效衔接,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海洋牧场水产品和休闲渔业整体品牌形象。大力扶持深水网箱和智能渔场建设,加大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和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装备示范推广及投产工作。省级深水网箱产业发展专项累计投入11290万元,支持建设项目31个。目前我省共有深水网箱2163个,年产优质鱼3万多吨,年产值12亿多元。大力扶持远洋渔业发展,2019年共安排1.8亿元资金,全面扶持我省远洋渔业发展。推动省属国有远洋渔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斐济远洋基地建设,支持与巴基斯坦、瓦努阿图渔业合作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重要论述和致2019海博会贺信的重要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第142次常委会议部署,切实发挥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重要作用,全面推动海洋强省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全面海洋强省建设
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发挥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作用 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海洋开发总体要求、基本格局,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增量提速”和海洋传统行业“存量提质”,打造若干个现代化海洋产业集群。扎实做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海洋经济专章、省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沿海市编好市级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全面指导和推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发展湾区海洋经济
制订《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实施方案,狠抓大湾区重点项目用地用海用林保障。全力支持深圳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协助筹建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继续指导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推动海博会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支持江门立足本地特色与条件,以重大项目的引进、落地为抓手,推动银湖湾、广海湾两个平台建设,支持广海湾港区临港产业集聚化发展。指导江门建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
(三)坚持创新驱动,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继续围绕我省海洋科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急需的核心关键技术,做好科技计划项目布局。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为龙头,推动海洋科学实验室、产业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内涉海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对接国家机构积极争取海洋领域高端创新资源落户广东。发挥广东海洋创新联盟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丰富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内容,强化海洋高新技术交流和成果交易功能。引导开设涉海专业的高校围绕我省提升产业层次的要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资源整合,推动涉海领域校政行企协同育人。继续将广东海洋大学等高校涉海学科列入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涉海专业加入我省“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支持我省高校在海洋人才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学生交流、师资培训、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合作。制订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进海洋领域高端人才。加快推动深圳海洋大学组建工作。
(四)立足资源优势,构建海洋渔业产业集群
合理布局海洋水产养殖业,推动建设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渔场),拓展我省海洋渔业发展空间,推动形成绿色高效、安全规范、融合开放、环境友好的海洋渔业发展新格局。支持发展远洋渔业,建设装备先进的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洋渔业合作。建设一批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渔港经济区,积极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一批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知名品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珍雁,020-8362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