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92号提案答复的函
省民进: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粤东西北绿色发展的提案》(第20200492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林下经济基本情况
广东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把林下经济发展作为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活化集体林地经营权,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绿色产业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自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13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124号),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加大扶持,通过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4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10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28个。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2982万亩,产值489.4亿元,受益农户192.4万户,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呈现出生态增优、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稳步发展态势。
二、关于提案中所提建议的工作情况
(一)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林业、农业、发改、旅游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扶持激励政策的建议。为加大生态产业扶持力度,我们加强对林下经济等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2018年省财政安排5600万元、2019年安排3400万元,用于支持培育发展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及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及特色经济林项目,支持森林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完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的森林旅游等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大力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着力解决林业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印发《转发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银监发〔2013〕127号),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二是加强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扶持。中央财政对符合林业贷款政策的林农、林企业贷款,给予3%的贴息补助,支持林农、林企利用林权抵押办理贷款,提高贷款通过率。据统计,2017至2019年,全省下达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6300多万元,带动林农、林企贷款超过30亿元。三是推动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为林权抵押贷款进行增信。森林保险工作是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金融配套措施。2012年开始,我省逐步在韶关、清远等10个地级市开展了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每亩森林保额500元,保费2元,其中公益林保费全部由财政进行补贴,商品林保费财政补贴70%,林农、林企购买者负担30%,即0.6元/亩。据统计,2013年至2019年,年均承保森林面积5600万亩,承保率约50%,为试点地区森林提供了年逾300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保费7.84亿元,累计赔付金额4.03亿元。2020年森林保险将在全省铺开,同时保额调至每亩1200元。
(二)关于做好林下经济近、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建议。为科学发展林下经济,2012年1月,原省林业厅组织编制印发《广东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2-2020年)》,对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制定中长期林下经济发展目标。我们立足粤东西北地区林业生态资源优势和产业结构特点,着力构建以林下经济为主的绿色产业体系。近年来,高度重视粤东西北地区林下经济发展,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加大扶持,举办林下经济业务培训班,积极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林药、林菌和林蜂等林下特色产业,有效地推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建议。2019年广东省农业品牌建设奋力争先,大力推进品牌战略,英德红茶等粤北东西北14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涌现出梅州柚、清远鸡、英德红茶、翁源兰花、高州荔枝等一批市县优秀区域公用品牌,有效提升品牌影响力。省市场监督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实施省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产业融合发展。全省各级市场监督部门以培育应用岭南中药材、种植农林产品、水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为突破口,推进广东特色农业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作为助推兴农富农的强力引擎,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区域品牌创建、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商标9件,其中精油地理标志商标新增1件、岭南中药材地理标志商标新增3件,全省地理标志商标累计78件。经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商”等方式加强我省企业品牌建设,生态保护、产业链、品牌创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揭阳地区的广东望天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打造“望天湖”品牌,不断开拓了市场;梅州地区的广东桂岭蜂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打响了“世界长寿乡”品牌,广东龙岗马山茶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创“客家小柑绿”新品,突破传统,利用新会青柑与马山绿茶相结合,成为客家绿茶的新秀。
(四)关于提高林下经济规模效益,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的目标和方向发展,打造大湾区“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的建议。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是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有效路径。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补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0年)》,其中对推动森林、河湖、海洋等重点领域补偿任务进行部署,明确支持林业碳汇发展,支持生态地区发展全域旅游、现代农业、生态林业、绿色食品等生态产业,推广绿色经济政策等要求。支持有条件的粤东西北地区,立足自身比较优势,依托特色小镇等发展平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整合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10亿多元扶持粤东西北等地区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扶持1000多个村发展南药、食用菌、牧草、蔬菜、家禽等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珠三角地区有实力、有资质、有优势的企业到粤东西北地区投资林下经济产业,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品”的目标,打造大湾区“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
(五)关于强化抗风险能力的建议。我省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林下经济企业抗风险能力。省林业局充分发挥省农科院、省林科院、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与科研机构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方面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林下经济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积极引进和推广林业生态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加强林下经济产业新模式的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建立林业生态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业生态产业发展机制,为粤东西北地区广大林下经济产业经营者和农户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加强林下经济产业技术指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政策引导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林业生态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六)关于深入发掘森林旅游潜力的建议。我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职能部门协作,积极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森林旅游等绿色发展。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通知》,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与医学、养生、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推进森林康养、观光旅游、自然教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予以支持粤东西北森林旅游用地。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拓宽存量农村建设用地利用途径,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用地政策,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注重古村落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印发《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明确点状供地实施范围和负面清单,为实施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入新活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国有林场内有关旅游设施用地,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按照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进行审批。对确需改变林地用途、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的相关发展项目,指导各地优先安排林地定额,依法加快审核审批。同时,根据省政府令第241号和270号精神,省林业局已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省级审核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给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今后,省林业局将督促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森林旅游开发项目使用林地,依法加快审核审批,确保森林旅游开发项目依法及时使用林地,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粤东西北绿色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全省生态增优、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一)继续支持粤东西北等地区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促进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将继续贯彻国家林草局等4部委相关要求,出台我省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规范森林康养产业有序发展,拓宽森林康业产业建设模式,打造具有广东本地特色的森林康养产品,实现绿色生态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选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资源,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乡村经济新“增长极”。
(二)大力发展农林产品精深加工,推进粤东西绿色发展。积极培育精深加工企业,鼓励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项目。按照集约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发展要求,鼓励农林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用。弘扬中华中医中药文化,加强对林地中草药等林下经济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优先扶持采购国际先进水平设备,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地中草药等产品精深加工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力度。
(三)加大对林下经济绿色发展的财政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粤东西北地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示范基地基础设施、科研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建设,形成政府引导、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投入机制。创新林业投融资改革和粤东西北绿色发展金融产品,重点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积极投入林下经济发展,多渠道解决林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进一步完善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通过各级政府的财政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提高经营者大力发展粤东西北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四)加大林下经济的科技支撑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经营效益。林下经济品种单一、产业化程度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充分调动科技力量投入的积极性,促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现代化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造名牌林下经济产品。加强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管理和从业人员技术培训。通过举办林下经济业务培训班、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对示范基地的建设、发展、产品、销售等一系列连锁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的引导,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吴灿军,联系电话:020-81247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