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7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阳江港丰头片区开发建设发展港口经济的提案》(第20200749号)收悉。经综合阳江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交通运输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阳江港是我省沿海地区重要港口,分为海陵湾港区和青湾仔港点,其中海陵湾港区包括吉树作业区、丰头作业区及闸坡作业点。丰头作业区是海陵湾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定位以散杂货及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大型海洋装备工业发展,主要服务临港工业基地,规划形成码头岸线8.7公里,对发展阳江港口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省各有关部门和阳江市政府高度重视阳江港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促进阳江港及丰头作业区依法有序建设。
一、全力做好用海保障工作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并规定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重大战略项目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提出的重大战略项目。同年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要求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按照上述要求,当前我省正全力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其中阳江港丰头片区约17公顷海域被纳入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经依程序于2019年11月上报自然资源部,待部批复同意后,省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照审批权限依程序加快办理项目用海手续,支持丰头片区建设。
二、切实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省财政部门积极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支持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包括阳江市在内地区加快建设发展。据初步统计,2019年省财政安排阳江市各项补助合计154亿元,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5%。其中,在财力性转移支付上给予阳江市倾斜支持,2018-2019年,阳江市共获得均衡性、生态、革命老区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共43.5亿元,两年累计新增16.7亿元,年均增长34.4%。上述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由阳江市统筹使用,可用于包括阳江港在内的地方项目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同时,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直接用于支持阳江港建设及发展。一是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有关规定,2020年安排阳江市省级港口建设费补助资金1200万元,用于阳江港进港航道改造工程;二是2019年通过省级交通专项资金安排800万元支持阳江港疏港公路项目。
三、推动做好阳江港丰头片区前期规划工作
丰头作业区位于阳江港海陵湾西岸丰头岛北端河口至溪头渔港以北段,该段岸线基本属于未开发的自然岸线,港口建设工程量大,且受海洋、环保、休闲旅游等因素制约,需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有序开发。2017年10月,原国家海洋局、省政府联合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将阳西产业园作为滨海新区纳入规划,涉及陆域和海域空间基本划为生产空间,涉及海岸线划出丰头岛西优化利用岸线、溪头优化利用岸线,优化利用岸线总长约15公里。结合当前围填海严格管控政策,阳江市编制了《阳江港丰头岛作业区概念性规划》,规划建设30个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将阳江港丰头岛作业区定位为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洋新兴战略性产业的集中区、示范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基地。
四、加快推动阳江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阳江市谋划推动了一批阳江港配套的铁路、公路、航道工程建设。其中,阳江港10万吨进港航道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将进一步解决大型船舶进出阳江港受限的问题;阳江港港航及集疏运系统工程、省道S540线平冈至阳江港段改建工程、阳江港进港航道改造工程、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工程、疏港铁路等项目建设也在稳步推进,建成后将更好地发挥阳江港口对阳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规模效益。
为继续支持阳江建设沿海临港工业城市和珠江西岸产业转移主要承接区,集约发展新能源装备等临港工业和海洋先进制造业,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和阳江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阳江港丰头片区开发建设的支持。
一是继续支持推进丰头作业区开发建设,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港口仓储物流业等临港产业,支持阳江港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二是继续通过财力性转移支付、省级港口建设费以及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等,促进阳江市港口经济发展。
三是积极指导阳江市开展支撑丰头作业区的相关基础研究,在总体规划框架下抓紧编制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四是积极指导和支持丰头片区围填海项目办理报批手续,对纳入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理范围的,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尽早取得批复;对符合国家有关新增围填海项目规定的,全力做好用海保障。
五是阳江市政府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统筹用好地方财政资金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推进阳江港丰头片区开发用海项目围垦实施,推动阳江港开发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苏 文,020-83620479)